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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逻支队2017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兴安盟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12-1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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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安局

交通管理巡逻支队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逻支队主要职能:维护全盟交通秩序、治安以及高速公路执勤。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逻支队是兴安盟公安局所属的独立核算行政机构,机构数量1个,与上年没有变化。在编(编制在公安局统一管理,交通管理巡逻支队编制数与实有人数一致)干警39人,退休人员10人,辅警67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数1,913.02万元,决算收入数2,129.76万元,决算支出数2,216.32万元,决算收入比年初预算收入数增加216.74万元,决算支出比年初预算支出增加303.3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1,799.23万元,决算支出2,074.81万元,增加275.58万元.主要是追加业务用房空调工程款、基础设施建设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64.22万元,决算支出71.36万元,增加7.14万元.主要是4月份增加1名退休人员;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9.57万元,决算支出44.38万元,减少5.19万元.主要是2017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4万元未能缴入,4月份退休1人减少住房公积金1.19万元;

4、政府性基金年初无预算,决算支出25.76万元,主要是追加体育健身设施购置费.

5、用上年结余86.56万元.主要是结算2016年地下车库维修工程款。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575.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129.7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45.24万元;支出总计2,575.0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58.6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41.05万元,增长10.3%;支出总计增加241.05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业务用房空调工程款;二是政府性基金拨款用于体育设施建设;三是追加地下车库维修工程款。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12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9.52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25万元,占0%。

其他收入0.25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25.76万元(体育设施建设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干警工资福利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返还)2,103.76万元。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21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56万元,占77.2%;项目支出504.76万元,占22.8%;

基本支出1,711.56万元主要是干警的工资福利支出和辅警的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以及车辆管理所的专用材料、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经费;项目支出504.76万元为业务用房空调工程款、地下车库维修维护费、健身场地、体育设施建设费等。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74.7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45.24万元;支出总计2,574.7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58.6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46.32万元,增长10.6%;支出增加246.32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业务用房空调工程款;二是政府性基金拨款用于体育设施建设;三是追加地下车库维修工程款。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9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31万元,占78.1%;项目支出479万元,占21.9%。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1.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7.34万元,主要包括:40名干警(4月份退休1人,年末39人)基本工资149.85万元,津贴补贴225.36万元,奖金12.75万元,共计387.96万元, 24名高速公路执勤人员城外执勤伙食补助费共11.1万元,残疾人保障金2.5万元,干警带薪休假83.74万元,干警住房公积金44.38万元,10人退休工资71.36万元,67名辅警工资、社保费284万元,辅警住房公积金9.1万元,奖励金3.2万元。较上年增加128.3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干警警衔工资等调整增加工资,工资、带薪休假均增长,另外辅警工资、社保费增长70万元;公用经费813.97万元,主要包括:主要是房屋取暖费57.34万元;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维修和房屋粉刷修理门窗等)40.99万元;专用材料费(牌照及行驶证、驾驶证等)317.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台车维修费、保险费以及2辆公务用车燃料费)40.28万元;专用燃料费(53台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油费)40万元;干警公务交通补贴32.09万元元;办公设备购置42.2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高速测速仪、行车记录仪等)107.3万元;服务器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广告、公告费、宣传费等)15.26万元;电费20.05万元;差旅费36.8万元;办公费19.18万元;印刷费12.47万元;邮电费6.36万元;被装购置费5.97万;教官讲课劳务费和人才中心收取的辅警劳务费共8万元;工会经费(上缴盟工会)2.49万元;水费1.51万元;物业管理费1.24万元;公务接待费1.23万元;培训费0.4万元。

比上年减少289.58万元。原因:主要是专用材料费(牌照、驾驶证、行驶证、收据本等)购置比上年减少。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0.3万元,支出决算为41.52万元,完成预算的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28万元,完成预算的6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预算的21.2%。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为压缩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1.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28万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1.23万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28万元,用于55台车维修费、保险费以及2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等。车均运维费0.7万元,较上年减少13.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压缩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5辆(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车5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2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23万元,接待17批次,共接待138人次。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3.97万元,比2016年减少289.58万元,降低26.2%。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房屋取暖费57.34万元;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维修和房屋粉刷修理门窗等)40.99万元;专用材料费(牌照及行驶证、驾驶证等)317.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台车维修费、保险费以及2辆公务用车燃料费)40.28万元;专用燃料费(53台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油费)40万元;干警公务交通补贴32.09万元元;办公设备购置42.2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高速测速仪、行车记录仪等)107.3万元;服务器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广告、公告费、宣传费等)15.26万元;电费20.05万元;差旅费36.8万元;办公费19.18万元;印刷费12.47万元;邮电费6.36万元;被装购置费5.97万;教官讲课劳务费和人才中心收取的辅警劳务费共8万元;工会经费(上缴盟工会)2.49万元;水费1.51万元;物业管理费1.24万元;公务接待费1.23万元;培训费0.4万元。

增加原因是:车辆管理所的专用材料费(牌照、工本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32万元,比2016年减少252.39万元,降低58.6%,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购置比上年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1.31万元,比2016年减少20.3万元,降低9.6%,主要原因是:2016年地下车库维修工程2017年竣工,工程款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6年减少9.86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采购制作费等服务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6年增加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3辆,比2016年增加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主要是以前年度内蒙交警总队拨入2辆越野车,原值为138万/台。车型为丰田酷路泽470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塔娜 联系电话:0482-8492298

兴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逻支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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