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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兴安盟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12-1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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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隶属兴安盟公安局,受盟公安局和盟农牧场管理局双重领导。分局行使旗、县、市公安局可授权的部分执法权限。是主管盟农牧场管理局管辖的十个国营农牧场和局直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和管理分局的人民警察队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岭南农垦分局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宪法确定的基本政治原则。

(三)分析研究辖区社会治安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四)负责所管辖区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负责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审批行政拘留。

(五)负责辖区一般、重大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破案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并制定相应防范对策。

(六)协助参与政治案件的侦查工作。

(七)负责分局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检查、监督党纪、政纪执行情况;负责分局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装备、财务和供给工作。

(八)承办农牧场管理局和盟公安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10个派出所,现有48个政法编,在职46人,退休5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度预算收入合计73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4.8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71.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74万元,增长24.37%。

2017年盟本级预算支出734.85万元, 基本支出734.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4.69万元,公用经费140.16万元。决算支出1000.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5.18万元,增长26.52%。增加原因:一是自治区成立七十年安保维稳支出大;二是辖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高发,支出大;三是岭南分局建设视频会议系统、指挥系统支出大;四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02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991.8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29万元;支出总计1,021.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0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38.23万元,增长15.7%;支出总计增加138.23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成立七十年安保维稳支出大;二是辖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高发,支出大;三是岭南分局建设视频会议系统、指挥系统支出大。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91.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1.59万元,占98%;其他收入20.22万元,占2%。(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0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3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97.3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5.72万元;支出总计997.3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9.1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5.18万元,增长15.7%;支出增加135.18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成立七十年安保维稳支出大;二是辖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高发,支出大;三是岭南分局建设视频会议系统、指挥系统支出大。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7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1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8.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0.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2.74万元、津贴补贴247.76万元、奖金13.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03万元、伙食补助6.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9.41万元、退休费32.38万元、生活补助1.47万元、医疗费1.57万元、奖励金0.9万元、住房公积金53.5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6万元,较上年增加13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公用经费198.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03万元、印刷费0.53万元、咨询费1.00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2.81万元、邮电费2.17万元、取暖费5.19万元、物业管理费0.46万元、差旅费19.52万元、维修维护费2.81万元、培训费9.06万元、被装购置费3.26万元、劳务费0.9万元、工会经费3.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1.44万元,较上年增加11.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自治区成立七十年安保维稳支出大;二是辖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高发,支出大;三是岭南分局建设视频会议系统、指挥系统支出大。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43.14万元,完成预算的19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14万元,完成预算的1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革,车编减少三分之二;二是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高发;三是自治区七十年庆典安保维稳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3.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1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14万元,用于分局所有执法执勤车辆燃油费、过桥费、车辆保险、维修维护费,车均运维费3.6万元,较上年减少-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分局实行案件补贴制度、燃油费按照具体办案数量质量确定,实行多办案多补贴,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04万元,比2016年增加11.53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一是自治区成立七十年安保维稳支出大;二是辖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高发,支出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3万元,比2016年增加32.97万元,增长210.5%,主要原因是:一是分局安装视频会议系统;二是为确保自治区70年庆典,安装指挥调度系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6年减少-14.6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岭南分局无工程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与2016年比,无变化;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与2016年比,无变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与2016年比,无变化;其他用车0辆,与2016年比,无变化。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与2016年比,无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2016年比,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无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瑶 联系电话:0482-8231513

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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