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详情页

兴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逻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兴安盟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12-18 09:27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兴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逻支队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一八年 五 月 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逻支队是兴安盟公安局主管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维护全盟交通秩序和治安高速公路执勤执法工作,办理全盟车辆、驾驶人员业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逻支队下设6个科室,在职干警39人,退休人员10人,辅警7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770.30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142.72 万元,下降 8%,减少原因是非税收入财政核拨数减少。

支出预算1,770.30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142.72 万元,下降 8%,减少原因是非税收入财政核拨数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770.3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770.30 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比 0%;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1,770.3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70.30 万元,占比 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管理全盟交通秩序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70.3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0.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1,651.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8.09万元。原因为非税收入财政核拨数减少。主要用于机构运转、管理全盟交通秩序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3.0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8 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原因是新增退休1人。

3住房保障支出类 46.15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2万元。主要是干警的住房公积金。减少的原因是退休1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0 %。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49.60 万元,比上年减少20.71万元,下降3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2、公务接待费 1.1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1 万元,下降81%。减少原因是为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7.5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7 万元,下降2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7.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7 万元,下降27 %。减少原因是为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支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35.70万元,比上年减少268.72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财政核拨数减少,专用材料费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8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76万元。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8 万元,主要是牌照、工本费、被装购置费、办公设备等。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76万元,主要是维修服务40万元,物业费20万元、印刷费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 55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本单位无本级专项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无绩效目标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兴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逻支队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