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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4-01-07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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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兴安盟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年以来,兴安盟公安局认真按照盟委、盟行署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 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兴安盟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组织领导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副盟长、盟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金锐刚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局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办公室主任张文彬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事务、组织协调和落实相关工作,调查研究和学习考察,为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和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从而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2013年工作重点,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实效。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着重明确了其审查的办事机构和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规定。采取先审核后发布、一事一审,政府信息发布必须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局长签发后公布。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本单位局直各部门、各派出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其中:以网上公开为主)。具体情况为:一是利用兴安盟行政公署信息公开网站、兴安盟公安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兴安盟电视台、兴安日报《警界》栏目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利用本单位设置的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警营开放日”、“110宣传日”、警民恳谈等活动公开一些群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在对内公开事项工作方面,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向区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填报,同时,设立了投诉电话、设置了群众投诉箱等,以利于群众监督。

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兴安盟公安局

201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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