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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01-1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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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兴安盟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兴安盟公安局门户网站(www.xam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安盟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浩特市罕山街83号,邮编:137400,电话:0482-8491675。

一、概述

2015年,兴安盟公安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全力运行制约监督。根据《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公布兴安盟本级行政权权力清单的通知》(兴署发〔2015〕85号)规定,盟公安局共计行使行政权力846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738项;行政强制措施61项;行政强制执行11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征收10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其它全力8项。

(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对盟委、行署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编制目录,通过兴安盟政府网、盟公安局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地公开其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申请表格获取方式、咨询投诉电话等关键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兴安盟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协调指导盟局机关各业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兴安盟公安局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联系会议制度,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兴安盟公安局政务网站建设。根据用户需求和相关权威机构的评测标准改版升级兴安盟公安局门户网站,紧紧围绕全盟公安中心工作,丰富内容,加强管理,进一步强化警务咨询、信息发布、网上服务、警民互动功能。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整合各类警务服务资源,优化网上服务台设置,畅通网络问政渠道,突出反映我盟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中心工作的重大举措和成效。同时,狠抓全盟公安政务网站的安全问题,协调各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政务网站及时整改,严把政务网站的安全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盟公安局主要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安微博、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5年,我局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00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盟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同时,盟公安局还组织开展了网上调查问卷活动,广泛征集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公开力度。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务网站核心平台作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全盟公安机关信息化“服务措施一网办”建设工作安排,盟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三大功能,使门户网站成为兴安盟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盟公安局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盟公安局各业务部门也结合各自业务特点,通过门户网站相应的警种频道公开了大量信息。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安微博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盟公安局将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博,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三是进一步优化公众查阅点设置。盟公安局除在出入境、交管和信访办等部门对外办事窗口设置集中查阅点,并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外,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优化、调整、增加警务信息公开查阅点,根据需要在派出所、车管所以及办事窗口等区域设置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专职人员服务等各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四是进一步发挥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盟公安局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兴安盟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5年,盟公安局共在各新闻媒体刊发稿件约1800篇(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兴安盟公安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兴安盟公安局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约1560人次,其中网站咨询约800人次,电话咨询约200人次,微博咨询约人560人次。内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执法监督、刑事侦查、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和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等方面。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兴安盟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兴安盟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6年,兴安盟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盟委、盟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盟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网站建设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兴安盟公安局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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