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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1-20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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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公安机关行政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公安机关权力制约和监督,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增强公安民警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密切警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和满意度。2016年以来,兴安盟公安局把警务公开工作纳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同时,也列入基层所队的绩效考评范围,通过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办理证照和治安案件受理情况等项目,确保执法、办案、办事公开、公平、公正。现将2016年我盟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个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到位。针对基层领导对警务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入、有顾虑的状况,我局及时召开党委会和全盟各派出所和机关科室领导会议,专题学习公安部、省厅、市局和市、盟警务、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联系实际进行讨论,着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从而使基层领导干部统一思想,端正认识,为全面开展警务公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明确分工,责任到位。我局党委就开展警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盟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戴平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盟局办公室主任张文彬任主任,成员由政治处、监察室、法制科、警务保障领导担任。并进行明确分工,落实主要领导警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规定了任务目标。采取抓点、包片、管线的办法,党委成员分片包干,深入基层挂钩联系点,摸实情、听实话,面对面地指导,形成了“领导抓、抓领导、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警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单位警务公开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盟局警务公开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三是积极配套,措施到位。为适应警务公开工作对民警素质、执法水平等提出的更高要求,我局通过深化岗位练兵、改革运行机制、完善执法制度等措施,保障警务公开的良性动作。同时,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强化社会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争取人民群众对警务公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盟局党委还根据各个时期公安工作特点和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解决存在问题,扫除工作障碍。盟局还每季度对各基层单位开展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察,列入绩效考评,确保警务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深化学习教育,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机结合。今年以来,我局根据省厅、市局部署,在全盟公安机关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培训、清理思想、整改提高等阶段工作,组织民警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讨论,提高思想认识,并把警务公开工作和改善服务质量、实行阳光作业作为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使警务公开工作深入每个民警的心中,在全盟公安机关努力营造“人人都是警务公开的参与者,个个皆为阳光作业的操作人”的良好氛围。二是与公安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针对公安机关效能建设中查摆出来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在全体民警中开展“如何强化警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的大讨论,激发广大民警参与警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解决警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与盟效能建设中心密切联系,结合纠正政风行风工作,不断完善警务公开工作机制。三是与“三基”工程建设工作相结合。今年是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也是“三基”工程建设的打基础之年,我局紧紧围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进一步提高民警的为民服务理念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在警务公正工作中,我们力求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便民原则。就是把那些与群众联系最密切的办事程序、办证时限、政策规定等内容公开;二是维权原则。就是维护和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三是防范原则。就是通过警务公开遏制和减少执法腐败问题的产生;四是纪律原则。就是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控告的途径、方法等警务工作方面的纪律进行公开,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严管理严要求,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抓重点单位,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我局在实行警务公开工作中,始终抓住出入境、治安、刑侦、交巡警、办证窗口等重点部门和基层单位,以务实的态度求效果。明确警务公开的内容,提出公安工作“四公开”:即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社会监督;建立“五个卡”;“警民联系卡quot;、“办事制度公示卡quot;、“征求群众意见卡”、“办事流程卡”、“便民服务卡”。从而把评判公安工作的尺度交给群众,促进警务公开机制落到实处,使民警工作有压力,群众监督有动力。二是抓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盟局规定,各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全面设立警务公开栏,定期公开警务工作,每季度通过盟效能建设中心和盟局宣传栏向社会公开警务制度和警务工作,今年1-6月,盟局在局机关宣传栏进行警务公开3次,重点公开出入境、户籍、治安部门办理各种证照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今年1-6月,盟局出入境管理局共办理群众出国(境)探亲、旅游等证照682本,社区大队窗口共办理小城镇户口入户209人,治安大队窗口共办理矿山行政许可证8本。基层所队通过警务公开栏,每月向群众通报一次所情、公开办理户口、出入境和处理治安案件的情况。盟局全面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下发了《三项责任制度》、《监督反馈制度》和《警务公开情况公布通报制度》等,并对这些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察,督促各单位对警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三是抓领导接待群众日制度。我局确定每月的10、20日为局长接待日,基层所、队规定每周一为所、队领导接待日。由局长、所(队)长亲自接待上访群众,直接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对群众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当场批办,限期予以答复和解决。同时,推行110报警服务台接受群众投诉机制,警务督察建立与11O全天候联动制度,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群众反馈查处结果。今年,盟局警务督察队共接受群众通过110投诉案件3起,都得到及时解决。

四、抓住源头治腐,创新“三个机制”

一是“公开”制约权力运作,促进“制权”机制创新。今年,我局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结合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活动,会同盟财政局和物价局对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明确规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有力地规范了各项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权力运作透明度。交巡警、治安大队实行处理交通事故和治安案件公开听证、公开调处、公开裁决制度。改革审批权限,把出入境管理、户籍管理等的受理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各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普遍实行了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等警务公开的承诺模式。二是以“公开”强化干部管理,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实行公开招录,严格把好进人关,在招录人民警察工作中,坚持“逢进必考”,实行省级统考制度,利用网络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招考有关事项、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名单和录用结果,杜绝“暗箱操作”现象。在提拔使用干部和交流、轮岗、晋级中,实行任前公开和廉政谈话制度,防止出现选拔任用干部失察,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坚持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原则,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的可靠性。今年,我局共提拔、调整副科级以上干部27名,股级干部45名,都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认真落实奖惩考核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绩效考评工作,对民警的思想、工作、完成任务及出勤等情况进行考评,奖优罚懒,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以“公开”规范资金管理,推动“管钱”体制转换。实行机关财务归口管理,取消基层所队的帐户,统一纳入盟核算中心管理,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机制,将资金集中投向公安业务工作,大力减压“车、会、话、邮”等一般性支出。采取经费总决算和专项经费的领拨、业务经费和行政经费预决算执行和报销、经济实体财务收支分级管理,逐步完善并公开了资金分配标准、程序和审批制度,继续推行零基预算,强化预算的法律约束。认真贯彻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在盟局局域网上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报表和经费收支情况,对盟局领导的车、话、油等费用开支情况进行网上公开,增加财务管理透明度,接受全体民警的监督。同时,建立了大额资金分配实行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规范公安机关执收执罚行为,实行帐户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帐外帐,坚决取消“小金库”,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制度。今年,通过规范管理,全局共节约汽车燃料修理费、接待费、办公费、电话费等经费20余万元。

五、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理念,改进公安执法工作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提出“公安机关每个警种都是服务岗位,公安机关每个民警都是服务窗口”的服务理念。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我盟公安机关在执法理念上树立为公、为民,在执法模式上突出创新、服务,在执法取向上实现公平、正义,在执法效果上追求效益、质量;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取缔“码头车”、民爆物品管理、保安专业巡逻队等涉及敏感问题和群体利益问题上,采取直面群众、直接对话的方式,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消除障碍,缓解矛盾,增进理解,解决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在处理碧里开发区土地征用工程填方等群体性事件工作中,既秉公执法,又平息事态,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改进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消防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行政审批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全盟户口迁移变动、民爆物品申购运输、居民申办证件护照均实现“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交巡警大队强化人性化交通管理工作,在强化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宣传的同时,依托110、122、119“三台合一”等科技设备,采取非现场执法方式,减少与群众直接面对面查处交通违法所带来的冲突与矛盾,使交通管理更加人性化。

今年以来,我局在盟委、行署和自治区公安厅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把公安窗口单位建成公安机关的形象警种,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兑现承诺,按照人民群众的需要制定工作规章制度,把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民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要求,做到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和民警,严格按照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办证程序,推行办事、办证、办案流程卡制度,落实经办民警、单位领导、盟局分管领导的责任和时限规定,确保各项服务承诺落到实处。为便于群众对公安机关服务窗口的监督,我局在各窗口单位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凡群众对公安机关各窗口民警在办事、办证中,服务态度不好或工作不满意的,可直接打电话投诉,我局监督部门在接到投诉电话后第一时间为群众解决难题。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今年,我局窗口单位受群众投诉和上级明查暗访通报批评明显减少,群众满意率明显上升。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狠抓简政放权、集中管理、流程再造,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清理、减少和规范工作,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向社会公示行政权力目录和服务指南,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及以权谋私等问题。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功能完备的服务平台、规范标准的服务模式、无缝对接的服务网络,利用政府网站扩大信息公开,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效率,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推行网上审批,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加快推进省、市二级公安政务服务窗口与对应省、市两级政务中心行政并联审批系统对接工作,最大限度实现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突出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化。按照省政府部署开展“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在省级财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这也是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此项工作如不超前谋划,提早介入,扎实稳妥推进,势必影响2014全厅绩效考核成绩;同时,要积极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扩大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

四是创新形式,提升效能。针对当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厅机关要坚持超前谋略、主动作为,在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务、警务信息公开,拓展互联网警务,提高政务窗口服务质量等方面,不断研究新情况、找出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实现新发展。

三、多措并举,不断开拓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

今年厅机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已经明确,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各成员单位思想认识是否重视到位、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厅政务公开办要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指导的职能作用,一方面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争得工作上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要尽快制定《2014年厅机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在征求意见后正式印发,文件要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以及各项重点工作,要明确牵头部门、协作部门,牵头部门要负起主抓的责任,其它部门要密切配合。厅政务公开各成员单位要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与其他主要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站在全局高度,解放思想强协作,顺应形势早谋划,主动作为抓落实,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当前任务和长远需要出发,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建设,尤其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加强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促进各处室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理解相关政策法规、掌握业务操作技能、更新业务知识结构、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宣传和调研。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通过网络、问卷、电视、报刊、座谈、会议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事项,要及时发布正面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化规律性认识,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

四是加强考核考评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考核考评机制。近年来,厅机关建立了政务公开月通报制度,对各成员单位在信息公开是否突出特色、更新是否及时、数量质量是否优秀等方面,进行评价,做出通报。厅人事处、警保部、治安总队、出入境管理处、情报处(指挥中心)等单位在这些方面做得比较好,会后大家可以参阅相关会议交流材料,向他们学习借鉴。今后,既要加大厅机关内部的工作考核力度,也要吸纳公众参与,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促进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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