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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公安局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兴安盟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6-2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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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公安局汇总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0年 4 月 21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公安局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各级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情况,研究制定全盟公安工作计划,指导和部署全盟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兴安盟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全盟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全盟公安机关业务工作,参与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重大治安案件、重大交通事故的侦查、调查;协调、处置严重危害全盟社会安定有重大影响的治安灾害事故和骚乱事件。

4、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5、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法律建没和执法工作。负责全盟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审核、审批及申请复议案件的复核工作。

6、负责全盟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7、指导并组织实施全盟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全盟公安机关通信建设。

8、负责全盟公安装备的规划及实施。

9、负责全盟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定全盟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公安宣传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及监督落实情况;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并组织实施全盟公安机关督查工作。

10、领导全盟公安边防、消防部队,指导、监督边防、消防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重要外宾、自治区主要领导在我盟视察、访问和全盟重要会议、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11、指导民航、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实行主管部门和盟公安局双重领导体制,业务工作以盟公安局领导为主。

12、履行法律赋的其他职责,承办行署和自治区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公安局预算包括:盟公安局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兴安盟公安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盟公安局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3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3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4家。

2020年核定公安专项编制 416人,实有406人;兴安盟公安局本级核定事业编制81人,实有61人;离休1人,退休105人。

(二)兴安盟公安局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兴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逻支队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3

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4

兴安盟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5

兴安盟警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兴安盟治安巡逻防控 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兴安盟毒品检验鉴定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1497.3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41.73万元,增长12.1%,增加主要是由于一是招录留置中心看护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公务费;二是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三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禁毒专项因素;四是增加考试中心取暖费。

支出预算11497.3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41.73万元,增长12.1%,增加主要是由于一是招录留置中心看护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公务费;二是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三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禁毒专项因素;四是增加考试中心取暖费。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149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97.33万元,占比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149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7.33万元,占比82.17%;项目支出2050万元,占比17.83%。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关运转、办案费、装备费和专案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497.3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97.3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0854.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29.2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开展业务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项目),本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招录留置看护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公务费;二是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三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禁毒专项因素;四是增加考试中心取暖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和交通补助,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3、住房保障支出541.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8.29万元,比上年预算174.94万元增加13.35万元,增长7.6%;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225.67万元减少37.38万元,下降16.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4万元减少4万元,下降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3.03万元,减少3.03万元,下降100%。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上级公安机关未安排警务交流活动。

2、公务接待费6.79万元,比上年预算6.44万元,增加0.35 万元,增长5.4%,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2.99万元,增加3.8万元,增长127%。增加主要是由于开展专项工作任务重,相对增加业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1.5万元,比上年预算164.5万元,增加17万元,增长10.3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219.64万元,减少38.14万元,下降17.3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90.7万元,减少90.7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5万元,比上年预算170.94万元,增加10.56万元,增长6.17%,比上年执行数128.92万元,增加52.58万元,增长40.78 %。增加主要是由于年初预算按照车辆编制数33台每台3.5万元核定,上年数实际执行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60.1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78.2万元、印刷费27万元、水费9.05万元、电费190.01万元、邮电费21.92万元、取暖费252.31万元、物业管理费56.8万元、差旅费76.97万元、会议费3万元、维修(维护)费16万元、专用材料费96万元、培训费5.5万元、工会经费90.29万元、福利费66.2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62.5万元、其他交通费299.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比上年预算1117.91万元,增加342.26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上年统计口径未包含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和福利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135辆, 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3辆、专业技术用车16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其他用车1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0(套)。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公开绩效目标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05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艳 联系电话:0482-849033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51兴安盟公安局(汇总)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兴安盟公安局汇总2020年预算公开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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