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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1-06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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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安盟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兴安盟公安局按照要求深入细致地对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多次召开处室和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座谈会、工作协调会,把兴安盟公安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现将2018年兴安盟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兴安盟公安局高度重视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按照《关于印发lt;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gt;和lt;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gt;的通知》,认真制定了兴安盟公安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方案,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在兴安盟政府信息公开网、兴安盟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平安兴安盟微博等媒体,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兴安盟公安局建设了兴安盟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栏目。

(二)目录建设。落实《关于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的通知》,兴安盟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基本目录建设体系符合规范要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公安厅工作要点完善了目录,突出规范性文件更新和政策解读公开,信息发布规范化。

(三) 加强队伍建设。在办公室、法制支队、宣传科明确3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每个处室确定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搜集、整理本处室的政务信息。兴安盟公安局配备3名专职人员负责兴安盟公安局政务网的维护和信息发布,负责网上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办理和在线咨询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及未涉及公开领域情况

坚持“主动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检查。

(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围绕社会关切的扫黑、放管服等重点问题加强舆情回应,其中 “平安兴安盟”微信发布信息1095条,兴安盟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12条, “平安兴安盟”微博发布信息307条,给公安厅微信、微博“平安内蒙古”报送信息1275条。

(二)财务、业务、法律条文公开情况。兴安盟公安局发布财务预决算公开信息12条,业务工作信息1条,更新政策法规5条,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注重本单位内部规范性文件的解读。

(三)办理上级部门转送事项情况。内蒙古公安厅政务服务平台转送事项2件,业务咨询1件,厅长信箱1件。对上述问题兴安盟公安局办公室及时予以了回复,得到群众的好评。

(四)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兴安盟公安局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比如,实施政务公开和规范行政程序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的工作规程有待完善,对一些窗口单位如,出入境管理、机动车违章业务办理等群众关切相关的业务公开工作,指导和考核需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兴安盟公安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规范公安政务信息收集、处理与分类,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为兴安盟公安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成绩。

兴安盟公安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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