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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兴安盟公安局(本级)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兴安盟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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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兴安盟公安局(本级)预算公开

批复时间: 2024 3 20

公开时间: 2024 4 8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兴安盟公安局(本级)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 年度兴安盟公安局(本级)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兴安盟公安局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单位职责

1、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 及盟委、行署有关公安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综合指导、

督检查全盟公安工作。

3、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 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盟内活动 的管理工作;搜集、分析、研判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等情况,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指导全盟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在盟内 具有重大影响的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 经济 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全盟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生态环 境、生物安全、知识产权、林草等领域犯罪案件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 犯罪案件。

5、负责全盟治安管理工作。应对、处置全盟重大治安事

故和群体性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指导、监督全盟 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全盟治安行政管理户籍管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盟公安 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7、实施并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 保护 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开展全盟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处置工作。

8、组织、指导、协调全盟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 工作。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盟内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应急处突、巡逻执勤等工作。

9、组织、指导、协调全盟公安机关禁毒工作;预防、击毒品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和国际 警务合作工作,承担全盟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11、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盟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全盟看守所、拘留所和留置看护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盟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12、组织实施全盟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盟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合成作战与刑事科学技术建设。

1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计划; 负责警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盟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14、负责全盟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全盟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盟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盟公安机关 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处、督办全盟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5、管理兴安盟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兴安盟公安局五岔沟森林公安分局、兴安盟公安局白狼森林公安分局;指导兴安盟边境管理系统公安业务工作。

16、完成盟委、行署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兴安盟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

办公室等18 个职能科室。2024年兴安盟公安局本级核定公安专项编制278人,核定事业编制150人,实有932人(在职人员428 ,长聘人员504 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 2024 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 5 家。非独立核算预算单位 4 家,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的事业单位 1 家、公益一类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3 家。具体括: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兴安盟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兴盟公安局综合保障中心、兴安盟公安局警务事务服务中心、兴安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兴安盟公安局留置看护监 管中心

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3

兴安盟公安局综合保障中

公益一类行政非独立 核算事业单位

4

兴安盟公安局警务事务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行政非独立 核算事业单位

5

兴安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公益一类行政独立 核算事业单位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4年全盟公安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弘扬伟 大建党精神,坚定捍卫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政治建警、 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 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为载体, 以深化 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基固本、提质增效,对标 “五个一流”标准, 全力抓好 “保底线、争一流、创亮点”各项工作,健全完善三大职能体系,提升六大警务能力,奋力推进全盟公安工作现代化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 “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 “模范自治区”保驾护航,在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公安担当。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7878.8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67.24万元,增长0.4%。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7878.8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7878.8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36.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43.93万元,增长14.08%主要原因是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29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76.71万元,减少37.65%主要原因是加快执行上年结转转移支付资金进度

(二)支出预算总计17878.8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7878.83万元。

1)公共安全(类)支出15226.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及业务办案装备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80.98万元,减少1.8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本年未将公共安全管控与防范项目及转移支付资金列入预算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307.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保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78.58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 685.1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73.15万元,增长11.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659.6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与上年相比增加96.5万元,增加17.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基数调整。

2.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年度收入预算17878.83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4936.8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94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36.82万元,占83.54%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2942万元,占16.46 %

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预算合计17878.8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234.22万元,占79.61%

项目支出3644.6万元,占20.3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78.8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24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878.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24万元,增长0.4%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年初预算数为15226.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0.98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169.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19.98万元,增长18.51%变动原因:人员经费及公务费增加

2.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70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65.46万元,减少66.41%变动原因:本年未将公共安全管控与防范项目及转移支付资金列入预算

3.公安(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271.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7.69万元,减少33.62%变动原因:由于退伍士兵人员转入事业编制管理

4.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19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55.36万元,增加577%变动原因:上年结转转移支付资金

5.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4140.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6.82万元,增加12.7%变动原因: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调整及缴费基数上调

(二)社会保险就业(类)

社会保险就业类年初预算数为1307.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8.5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69.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8万元,增长5.8%变动原因:增加退休人员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33.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3万元,增长16.94%变动原因: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66.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26万元,增长16.98%变动原因: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增加遗属人员一人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34.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2万元,增长26.02%变动原因: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68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1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6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39万元,增长16.05%变动原因: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19.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75万元,增长15.07%变动原因: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659.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5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59.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5万元,增长17.13%。变动原因: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4234.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09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67.73万元、津贴补贴3323.96万元、奖金558.83万元、绩效工资227.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3.9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66.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5.6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9.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7.67万元住房公积金659.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12.43万元退休费169.25万元、生活补助2.3万元

(二)公用经费1139.1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万元、办公费10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135.88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189.07万元、物业管理费109万元、差旅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专用材料费8万元、工会经费98.48万元、福利费73.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7.2万元奖励金56.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5万元,占97.47%;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占2.53%。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18.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万元,减少20.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15.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未列购车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1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预算安排项目47个,项目预算总金额3644.60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702.6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94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139.14万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万元、办公费10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135.88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189.07万元、物业管理费109万元、差旅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专用材料费8万元、工会经费98.48万元、福利费73.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7.2万元奖励金56.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上年相比增加86.51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按照公务费核定标准,人员增加相对增加办公等机构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79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09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70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共有车辆7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37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6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51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公开项目1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702.6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艳 联系电话:849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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