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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自治区扫黑办公告

来源:兴安盟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5-23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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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扫黑除恶领域重点整治“村霸”“矿霸”等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以及在土地流转、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市场流通等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严肃查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保护伞”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时间为2024年5月至10月。现将有关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举报信邮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

自治区扫黑办:0471—4812346

自治区公安厅:0471—6550480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0471—4215565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471—6944410

自治区农牧厅:0471—6651863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471—12315


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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