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三非”外国人和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行为,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有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外国人存在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三非”情形的;2.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3.非法聘用外国人、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证件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三非”外国人和偷越国(边)境情况,包括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工作地点、活动路线、藏匿地点等情况。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和举报情况将严格保密,对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谎报警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110。
兴安盟公安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