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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审验、未换证通告

来源:兴安盟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7-24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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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源头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将逾期未换证、未审验重点车予以公示,请相关车辆管理单位、个人对所属车辆加强管理。

  7—9座小型汽车

  面包车

  重挂

  重货

  其他车辆

  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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