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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委第二巡察组向盟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兴安盟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8-23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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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盟委统一部署,8月23日下午,盟委第二巡察组向盟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盟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江志文向盟公安局党委班子进行了反馈,盟委巡察办副主任那顺巴图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行署副盟长、盟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宏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2024年3月18日至5月14日,盟委第二巡察组对兴安盟公安局党委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顺利完成巡察任务。8月21日,盟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江志文指出,盟公安局党委在捍卫政治安全、开展重大安保、维护公共安全、打击违法犯罪、推进公安改革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践行新时代公安使命、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建议盟公安局党委进一步深化政治建警、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确保整改质效提升等方面工作。

那顺巴图强调,盟公安局党委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一是抓实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二是抓实日常监督责任,监督指导被巡察党组织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三是抓实统筹督促责任,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推动整改“一条线”机制有效落实。

陈宏波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将推动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从严从实,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整改标准,坚决彻底整改。二是勇于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问题整改。盟公安局党委将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切实将整改责任担负起来、传导下去。三是强化政治引领,坚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公安系统各级党组织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公安工作不断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的过程。盟公安局党委有决心、有信心,把巡察整改要求贯彻到位,紧紧围绕盟委行署的战略部署和总体工作布局,为全盟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保驾护航,向盟委交出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

盟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盟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盟公安局各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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