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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警察协会第四届换届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来源:兴安盟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9-0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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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警察协会第四届换届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9月2日,兴安盟警察协会召开第四届换届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协会工作。兴安盟行署副盟长、盟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宏波,内蒙古警察协会副会长夏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兴安盟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文彬主持会议。兴安盟警察协会第四届理事、监事候选人,各旗县市公安局,盟公安局直属各分局、各部门100余名会员代表参加会议。

夏海代表内蒙古警察协会对大会召开表示祝贺,对近年来兴安盟警察协会组织体系建设、公安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等工作予以肯定。他指出,兴安盟公安局党委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民警,从战略高度和长远发展考虑,大力加强、全力支持推动警察协会工作。希望兴安盟警察协会在兴安盟公安局党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警察协会工作的意见》,按照公安厅党委关于警察协会工作具体要求,不断开拓新局面、取得新发展,助推兴安公安高质量发展和新质战斗力形成。

陈宏波对盟旗两级警察协会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按照部厅党委和盟局党委关于新时代警察协会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协会政治建设;二要聚焦阶段工作特点,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牵引,组织调查研究、专题研讨、课题攻关,发挥公安理论研究前沿阵地作用;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执法权威机制,为民警敢于执法提供坚强保障,加强警营人文关怀,倾听基层呼声,打造“警察之家”;四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当好警务交流的“润滑剂”、警民关系的“连心桥”、公安声音的“扬声器”;五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遵照协会《章程》,提升队伍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新当选的兴安盟警察协会会长白国庆代表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在会上就贯彻落实部厅党委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协会工作作了表态发言。他强调,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将在盟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内蒙警察协会的有力指导下,团结带领全体会员,感恩奋进、担当作为、勇创佳绩,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开创兴安盟警察协会新局面。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兴安盟警察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情况报告、《兴安盟警察协会章程(修订稿)》、会费收取标准、《兴安盟警察协会第四届换届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修订稿)》,选举产生了兴安盟警察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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