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类
兴公函〔2024〕3号
兴安盟公安局对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0104号提案的答复
张志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兴安盟农资购销服务协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公安厅和盟委、盟行署相关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兴安盟公安局决定自2024年4月份起至年底,在全盟范围组织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的“昆仑2024”4号行动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农资领域犯罪,重点关注危害兴安大米、小米、黑木耳等兴安盟特色农产品相关种业安全犯罪;制售病死、死因不明等畜、禽、兽等动物肉类及肉制品犯罪;农产品中超限量残留农兽药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犯罪。2024年初以来,兴安盟公安局持续强化与行政部门行刑衔接力度,与市场监管局、农牧局等部门签订《全面加强行刑衔接合作协议》,推动盟农牧局等单位形成涉种案件协作处理机制,取得良好效果,立案侦破假冒农资(复合肥、农机具)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今年以来未发生涉种子、化肥、农药类违法犯罪案件。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公安局
2024年7月8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 办 人 姓 名:付玉
承 办 人 电 话:158498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