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详情页

兴安盟公安局对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020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9-14 09:50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办理结果:A 类

兴公函〔2024〕5

兴安盟公安局对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次会议第0204号提案的答复

赵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日租房管理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 建立登记制度

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建立登记制度,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从业单位严格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日租房也在此范围内纳入旅馆业进行管理,日租房需取得营业执照后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方准开业,并要求其使用旅馆业系统如实登记上传旅客信息。

  • 提高准入门槛

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取得营业执照后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公安机关简化审批,对旅馆业开办实行告知承诺制。

  • 加强日常监管

推进“四实”登记制度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持续落实,组织各地召开住宿行业培训会12期,持续开展日租房、电竞酒店清查整治,发布《兴安盟公安局关于加强日租房治安管理面向社会征集线索的通告》,结合“飓风”、“春蕾”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日租房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查获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日租房的案件16起,均对经营者给予行政处罚。同步深入推进“扫黄铲赌”“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盟治安部门共侦办黄赌刑事案件96

兴安盟公安局

2024年7月5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名:蔡颖

话:13848698688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