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类
兴公函〔2024〕8号
兴安盟公安局对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0096号提案的答复
岳凯委员、时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盟设立交通法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上级要求,兴安盟公安局交管支队联合旗县市交管大队组织人员对盟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0096号“关于在我盟设立交通法庭的提案”开展了专项调研。通过与盟法院对接沟通了解到,交通法庭属于法院的一个分支机构,主要处理交通事故相关的案件,公安机关不能单独成立交通法庭。盟法院通过统计分析近3年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不建议单独成立交通法庭。
盟公安局站在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高度,着力方便群众办事,在全盟范围内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的地区,共计设立了交管服务站5处(乌市2处、前旗1处、中旗1处、突泉1处),对简易交通事故中双方没有异议的、车损自赔付或者相对赔付的就近处理办理,显著提升群众事项办理效率。2024年4月至今共处理简易交通事故2662起,其中乌兰浩特市731起、阿尔山市65起、科右前旗629起、科右中旗369起、扎赉特旗414起、突泉县454起,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理赔。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公安局
2024年7月8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 办 人 姓 名:杨岩
承 办 人 电 话:13514823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