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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公安局对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008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9-1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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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A 类

兴公函〔2024〕10号

兴安盟公安局对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0080号提案的答复

李国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两轮电动车、电动四轮老年代步车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兴安盟公安局交管支队对盟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0080号“关于加强两轮电动车、电动四轮老年代步车安全管理的提案”开展专项工作,联合旗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非机动车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日常交通管理。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电动车的管理规范政策以及生产销售和改装违法车辆的危害及后果,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超标车辆,为切实加强电动车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向群众发起倡议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增强电动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引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自觉佩戴安全带,安全守法通行,对骑乘人员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纠正教育,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三是加大路面见警率,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不定期对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教育、处罚,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累计现场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55985起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公安局

2024年7月8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名:杨岩

话:13514823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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