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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决算公开

来源:兴安盟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9-30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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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兴安盟公安局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公安工作的职能部

门。

(二)单位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盟委、行署有关公安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全盟公安工作。

3、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 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盟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搜集、分析、研判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等情况,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指导全盟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在盟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经济 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全盟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知识产权、林草等领域犯罪案件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 犯罪案件。

5、负责全盟治安管理工作。应对、处置全盟重大治安事故 和群体性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全盟治安行政管理、户籍管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7、实施并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 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开展全盟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处置工作。

8、组织、指导、协调全盟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 工作。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盟内活动的安全 警卫工作;负责应急处突、巡逻执勤等工作。

9、组织、指导、协调全盟公安机关禁毒工作;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和国际警务合作工作,承担全盟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11、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盟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全盟看守所、拘留所和留置看护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盟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12、组织实施全盟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盟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合成作战与刑事科学技术建设。

1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计划; 负责警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盟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14、负责全盟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全盟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拟订全盟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盟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査处、督办全盟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5、管理兴安盟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兴安盟森林公安局;指导兴安盟边境管理系统公安业务工作。

16、完成盟委、行署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兴安盟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兴安盟综合保障中心兴安盟警务事务服务中心兴安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2年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兴安盟公安局部门本级独立核算单位1家非独立核算单位4家其中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家。

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兴安盟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

3

兴安盟综合保障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

4

兴安盟警务事务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

5

兴安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公益类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文化育警抓党建、促队建,全力打造过硬兴安公安铁军。2、圆满完成关键节点安保维稳任务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深入推进反邪教斗争切实维护网络安全抓稳定、保秩序,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3、严打刑事犯罪活动全力侦破大案要案全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抓打防、护平安,全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4、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消除关键部位安全隐患抓安全、防事故,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强化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推进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升级抓执法,促公正,全力打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6、全面深化公安大数据建设应用赋能实战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强基固本公安基层基础机构改革红利得到释放抓改革、提质效,全力实施改革强警战略。7、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推进“三本清单”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抓创新、转理念,全力护航全盟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4,957.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347.97万元,增长59.88%变动原因:增加业务用房土地划拨款、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公共安全管控防范项目经费和转移支付公安专项因素资金以及公共安全管控防范项目资金结转;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49.75元,增长31.3%。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4,957.8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2,366.85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162.89万元,增长30.01%,变动原因:增加业务用房土地划拨款、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公共安全管控防范项目经费和转移支付公安专项因素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0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2,591.0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86.85万元,增长43.61%,变动原因:本年度增加公共安全管控防范项目资金结转

(二)支出决算总计24,957.8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2,428.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017.25万元,增长36.67%,变动原因:增加业务用房土地划拨款、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公共安全管控防范项目经费和转移支付公安专项因素资金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2,529.67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兴安盟公共安全管控与防范项目和上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7.5万元,减2.6%,变动原因:用上年度结余支付智慧公安项目和雪亮工程项目建设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2,366.85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33.71万元,占99.4%;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133.14万元,占0.6%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2,428.2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1,823.87万元,占52.72%

本年项目支出10,604.34万元,占47.28%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3,512.2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902.33万元,增长50.62%,变动原因:追加人员工资调标经费、业务用房土地划拨款、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公共安全管控防范项目经费和转移支付公安专项因素资金等;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91.06万元,增长34.96%,变动原因:增加业务用房土地划拨款、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公共安全管控防范项目经费和转移支付公安专项因素资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2,348.58万元。与年初预算15,609.9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0.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9万元。其中:

1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19,203.37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383.52万元。其中:

1. 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5,448.07万元,支出决算6,14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事业人员工资并入此款项。

2. 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618.11万元,支出决算5,52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转移支付办案费列入执法办案类款项。

3. 公安(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189.28万元,支出决算2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工资调增

4. 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886.21万元,支出决算1,89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公安专项因素资金

5. 公安(款)特别业务(项)。年初预38.67万元,支出决算2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拨入公安特别业务费

6. 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1,639.51万元,支出决算5,37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业务技术用房土地划拨款及公安专项因素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712.2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4.3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74.41元,支出决算17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3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退休人员8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57.99万元,支出决算48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29.00万元,支出决算24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反恐特训支队康安去世

5.退伍安置(款)其他退伍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50.36万元,支出决算5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伍士兵工资调增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516.15万元,支出决算73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警务辅助人员保险列支该款项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688.3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27.66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3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拨入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11.63万元,支出决算30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49.11万元,支出决算14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五)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7.8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84万元。其中:

1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乡村振兴人员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735.8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4.42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01.41万元,支出决算73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和工资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11,744.24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648.2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23.98万元、津贴补贴1,923.37万元、奖金545.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64万元、绩效工资149.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8.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4.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6.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4.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43.01万元、退休费171.17万元、抚恤金23.04万元、奖励金86.55万元、住房公积金735.83万元

(二)公用经1,096.03。主要包括:办公费81万元、印刷费12.31万元、水费7.5万元、电费190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189.07万元、物业管理费60万元、差旅费9.36万元、维修(护)费29.61万元、租赁费1.9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1.84万元、专用材料费16.43万元、劳务费6.67万元、委托业务费19.9万元、工会经费76.18万元、福利费57.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0,604.3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1,994.59。主要包括:办公费28.16万元、印刷费36.35万元、水费2.12万元、电费196.81万元、邮电费3.81万元、物业管理费54.24万元、差旅费317.64万元、维修(护)费253.98万元、租赁费65.61万元、培训费19.28万元、专用材料费690.32万元、被装购置费98.75万元、劳务费69.93万元、委托业务费149.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4。主要包括:生活补助7.84万元,支出事项:追加乡村振兴人员补助、奖励金0.9万元,支出事项: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万元,支出事项:增加信访补助金

资本性支出8,591.01。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2,5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5.5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038.0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895.64万元、物资储备48.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7.19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72.5元,支出决算99.32万元,完成预算的57.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69.5万元,支出决97.48万元,完成预算的57.51%;公务接待费预算1.84万元,支出决1.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差异原因:本着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99.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97.48万元,占98.14%;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1.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48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19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内容:购置执法执勤车辆及附加税。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7.19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新增购入别克商务车一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2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12万元,增长16.82%,变动原因:本年度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和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较重,同比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4万元,接待17批次,176人次,开支内容:上级公安机关业务部门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79万元,增长74.49%,变动原因:因开展公安专项行动和安保维稳工作任务,增加公务接待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37个,实施项目43个,完成项目32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0,604.34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2,441.17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10,584.6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09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1万元、印刷费12.31万元、水费7.5万元、电费190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189.07万元、物业管理费60万元、差旅费9.36万元、维修(护)费29.61万元、租赁费1.9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1.84万元、专用材料费16.43万元、劳务费6.67万元、委托业务费19.9万元、工会经费76.18万元、福利费57.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8.71元,减少9.77%,变动原因:本着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6.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4.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2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7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52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0个,二级项目43个,共涉及资金10,60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我单位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4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0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警务辅助公用经费和装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11万元,执行数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辅警被装购置次数年度指标值2次,实际完成值2次。办公用品购置批次年度指标值2次,实际完成值2次。专用设备购置次数年度指标值8次,实际完成值8次。辅警被装合格率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0%,办公用品和设备合格率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0%,产出与效益指标按照年初预期目标完成,做好警务辅助人员保障工作,促进警务资源优化配置,切实加大公安特警日常备勤、巡逻中发现和解决治安案件力度,满足警务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日常工作和辅助执法执勤需要。项目已完成,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还不够细化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

2.反恐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专用设备购置成本年度指标值10万元,实际完成值10万元,设备配备合格率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值大于95%,产出与效益指标按照年初预期目标完成,保障反恐专用设备购置,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项目已完成,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还不够细化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

3.扫黑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购置扫黑专用设备年度指标值1套,实际完成值1套、专用设备平均成本年度指标值20万元,实际完成值20万元、设备合格率年度指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产出与效益指标按照年初预期目标完成,公安机关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相关部署要求,立足“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拓展线索来源,突击打击重点,强化舆论宣传,注重协调配合,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打赢这场人民的战争。为了保证有组织侦查支队下设的扫黑除恶办公室正常开展工作,经测算需要购置侦察设备等。项目已完成,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还不够细化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

4.公安特警营房运转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特训支队人员数量年度指标值57人,实际完成值57人。保障正常运转合格率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0%。平均专用材料成本年度指标值0.87万元/件,实际完成值达到0.87万元/件,产出与效益指标按照年初预期目标完成,做好警务保障工作,促进警务资源优化配置,切实加大公安特警日常备勤、巡逻中发现和解决治安案件力度,确保公安特警营房正常运转。项目已完成,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还不够细化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

5.安保和信访维稳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常驻京接访人员年度指标值1人,实际完成值1人、执行任务完成质量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0%。信访维稳保障时效年度指标值2022年1-12月,实际完成值2022年1-12月,产出与效益指标按照年初预期目标完成赴北京等地执行大型活动安保和信访维稳工作,按照文件规定(密电),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由派出单位本级财政负责接访人员费用,为大型活动安保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申请差旅费等。项目已完成,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还不够细化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

  1. 警务辅助公用经费和装备项目

2.反恐专项项目

3、扫黑项目

4、公安特警营房运转经费项目

5.安保和信访维稳经费项目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艳           联系电话:0482-849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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