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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兴安盟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9-3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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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兴安盟公安局(本级)预算公开报告

  批复时间:2023年0407

  公开时间:2023年0425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兴安盟公安局(本级)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23年度兴安盟公安局(本级)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2023年度兴安盟公安局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兴安盟公安局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公安工作的职能部

  门。

  (二)单位职责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

  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盟委、行署有关公安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综合指导、

  监督检查全盟公安工作。

  3、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盟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搜集、分析、研判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

  社会治安等情况,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指导全盟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在盟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全盟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知识产权、林草等领域犯罪案件以及证券、期

  货等金融犯罪案件。

  5、负责全盟治安管理工作。应对、处置全盟重大治安事

  故和群体性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全盟治安行政管户籍管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和危险化

  学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

  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7、实施并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开展全盟网

  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处置工作。

  8、组织、指导、协调全盟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盟内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负责应急处突、巡逻执勤等工作。

  9、组织、指导、协调全盟公安机关禁毒工作;预防、打

  击毒品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和国际警务合作工作,承担全盟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

  作。

  11、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盟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全盟看守所、拘留所和留置看护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

  监督全盟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12、组织实施全盟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盟公安机关

  的指挥系统、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合成作战与刑事科学技术建设。

  1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计划;负

  责警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盟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14、负责全盟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全盟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盟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盟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处、督办全盟公安

  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5、管理兴安盟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兴安盟森林公安局;指导兴安盟边境管理

  系统公安业务工作。

  16、完成盟委、行署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兴安盟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

  办公室等18个职能科室。

  2023年兴安盟公安局本级核定公安专项编制278人,核定事业编制150人,实有932人(在职人员428人,长聘人员504人)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23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非独立核算预算单位4家,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的事业单位1家、公益一类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3家。具体

  包括:兴安盟公安局本级、兴安盟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兴

  安盟公安局综合保障中心、兴安盟公安局警务事务服务中心、兴

  安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兴安盟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

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3

兴安盟公安局综合保障中

公益一类行政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4

兴安盟公安局警务事务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行政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5

兴安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公益一类行政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三、兴安盟公安局主要任务及目标

  2023年全盟公安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政治建警、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为载体,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基固本、提质增效,对标“五个一流”标准,全力抓好“保底线、争一流、创亮点”各项工作,健全完善三大

  职能体系,提升六大警务能力,奋力推进全盟公安工作现代化,

  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保驾护航,在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公

  安担当。

  第二部分2023年度兴安盟公安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7,811.59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201.69万元,增14%。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7,811.5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3,092.8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92.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824.97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综合治理电

  费项目和公共安全管控与防范项目资金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

  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4,718.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6.72元,增长41%。主要原因:转移支付共建项目资金结转,因疫情等

  原因,前期工作202212月份批复,故同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计17811.5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7811.59万元。

  (1)公共安全(类)支出15507.5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及业务办案装备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687.68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本年增加公共安全管控与防范项目建

  设资金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保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499.07万元,减少31%。主要原因:退役士兵社保缴费列入机关服务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警务辅助人员社

  保缴费列入其他公安支出其他福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12.0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51.3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工

  资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563.1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38.23万元,减少20%。主要原因:退役士兵公积金列入机关服务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警务辅助人员公积金列入

  其他公安支出其他福利支出。

  2.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7,811.59元,包括本年收入13,092.8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718.71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92.89万元,74%;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4,718.71万元,26%。转移支付资金283.6万元,公共安全管控与防范项目3024万元,社会稳定共建项目1200万元,本级安排结转211.1万元。主要原因:转移支付共建项目资金结转,因疫情等原因,公共安全管控与防范和社会稳定项目建设于202212月份批复,故同比上年增加。

  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预算合计17,811.5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416.89万元,70%;

  项目支出5,394.71万元,3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0%。

  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11.5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01.69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本级综合治理中心电费和

  公共安全防范与管控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811.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01.69万元,增长21%。具体

  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年初预算数为15,507.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687.68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049.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与上年相比增加601.43万元。主

  要原因:将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列入行政运行款项。

  2、公共安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068.06万元。主要用于本级项目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共建项目建设。与上年相比增449.95万元。主要原因:将上年结转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款项。

  3、公共安全支出机关服务(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09.56万元。主要用于退伍士兵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20.28万元。

  主要原因:将退役士兵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列入该类款项。

  4、公共安全支出执法办案(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86.64万元。主要用于本级项目和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费和装备建设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99.57元。主要原因:将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费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

  项。

  5、公共安全支出特别业务(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特别业务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6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上级

  减少特别业务费指标。

  6、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安支出(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673.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警务辅助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980.23万元。主要原因:新招录留置看护警务

  辅助人员,相对增加人员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预算数为1128.84万元,比上年减少

  499.0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59.9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费和生活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85.56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增加退休人员,上

  年新增退休人员工资纳入年初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27.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30.57万元,减少5%。主要原

  因:本年退伍士兵和警务辅助人员不在此款项列支。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13.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

  业年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5.3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

  退伍士兵和警务辅助人员不在此款项列支。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27.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8.4元,减少95%。主要原因:本年退伍士兵和警务辅助人员不在

  此款项列支。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

  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2年拨付高校疫情项目结转

  2023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401.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

  89.58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和工资基数调整。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

  预算190.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

  41.72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和工资基数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63.1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同比上年减少138.23万元,减少20%。主要原因:退役士兵公积金列入机关服务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警务辅助人员公积金列入

  其他公安支出其他福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2416.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364.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15.96万元、津贴补贴2453.74万元、奖金507.84万元、绩效工资153.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7.42万元、职业年金缴313.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1.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0.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75万元、住房公积563.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49.44万元、退休费159.97

  万元。

  (二)公用经费1052.63万元。主要包括:水费8万元、133.18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189.07万元、物业管理109.5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84.12万元、福利费63.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奖励金56万元、其他对个人

  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5万元,占98%;公务接待费

  支出3万元,2%。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8.5万元,

  比上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45.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3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

  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15.5万元,比上年预算

  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

  要原因本年度无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

  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2023年度预算安排项目23个,项目预算总金5,394.71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676.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718.7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

  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52.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着厉行节

  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缩减机构运行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57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57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

  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2023年度共有车辆7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0辆、执法执勤用车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43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4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52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2023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个,公开项目1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

  标的项目预算676.00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

  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

  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

  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

  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艳  联系电话:1394897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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