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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兴安盟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11-1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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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决算公开报告

批复时间: 2024  09  25 

公开时间: 2024  10  1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兴安盟公安局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单位职责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盟委、行署有关公安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全盟公安工作。

3、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盟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搜集、分析、研判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等情况,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指导全盟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在盟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全盟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知识产权、林草等领域犯罪案件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

5、负责全盟治安管理工作。应对、处置全盟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全盟治安行政户籍管理、 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7、实施并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 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开展全盟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处置工作。

8、组织、指导、协调全盟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盟内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应急处突、巡逻执勤等工作。

9、组织、指导、协调全盟公安机关禁毒工作;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和国际警务合作工作,承担全盟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11、指导、监督全盟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盟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全盟看守所、拘留所和留置看护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盟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12、组织实施全盟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盟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合成作战与刑事科学技术建设。

1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计划; 负责警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盟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14、负责全盟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全盟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盟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盟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督办全盟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5、管理兴安盟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兴安盟公安岭南农垦分局、兴安盟森林公安局;指导兴安盟边境管理系统公安业务工作。

16、完成盟委、行署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等20个职能科室

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非独立核算单位兴安盟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兴安盟公安局综合保障中心、兴安盟公安局警务事务服务中心、兴安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兴安盟公安局本级、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4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兴安盟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

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 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3

兴安盟公安局综合保障中

公益一类行政非独立 核算事业单位

4

兴安盟公安局警务事务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行政非独立 核算事业单位

5

兴安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公益一类行政非独立 核算事业单位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全盟公安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捍卫“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为载体,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基固本、提质增效,对标“五个一流”标准,全力抓好“保底线、争一流、创亮点”各项工作,健全完善三大职能体系,提升六大警务能力,奋力推进全盟公安工作现代化,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保驾护航,在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公安担当。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4,269.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6,445.81万元,增长36.16%,变动原因:增加转移支付公安专项因素资金、综合治理中心电费和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增加人员经费等;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88.52万元,减少2.76%。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24,269.3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1,732.3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634.50万元,减少2.84%,变动原因:2023年无雪亮工程建设资金,故本年收入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 2,537.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4.02万元,减少2.08%,变动原因:加快支付转移支付资金,故本年结转结余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 24,269.3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2,812.6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84.43万元,增长1.71%,变动原因: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办案费及装备费和公安专项因素执行进度。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无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1,456.72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2010303信访事务5.00万元,为化解信访疑难案件对信访人补助;2040201行政运行55.67万元,第四季度奖励金,其他资金结转为上级公安机关拨款未列支;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26万元,为以前年度结转往来款项;2040220执法办案8.54万元,为本年度转移支付资金;2040221特别业务10万元,年底拨付未使用;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330.25万元,为转移支付资金和以前年度基建未并入主账套时形成的往来;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0.66万元,为疫情物资款往来;2130213执法与监督7.33万元,原兴安盟森林公安局林业转移支付结转。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072.95万元,减少42.41%,变动原因:本年度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减少和本年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1,732.35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732.35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2,812.63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2,927.74万元,占 56.67%;

    本年项目支出 9,884.89万元,占 43.33%;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2,903.3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79.80万元,增长28.50%,变动原因:增加转移支付公安专项因素资金、综合治理中心电费和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增加人员经费等;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08.90万元,减少2.59%,变动原因:因雪亮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本年度无雪亮工程建设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2,798.73万元。与年初预算 17,823.5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27.91%。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20,414.8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895.39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6,049.53万元,支出决算6,78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考录、调整等原因增加行政事业人员相对增加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故产生差异

2.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5,068.06万元,支出决算6,75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转移支付资金公安专项因素及追加综合治理中心电费疫情补助经费等,故产生差异

3.公安(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409.56万元,支出决算2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使用事业编制安置退伍士兵人员,减少机关服务类款项支出,故产生差异

4.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286.64万元,支出决算2,93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类款项列支追加转移支付公安因素专项资金和上年度结转转移支付资金,故产生差异

5.公安(款)特别业务(项)。年初预算20.00万元,支出决算1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案件因素影响,减少特别业务费支出,故产生差异

6.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3,673.74万元,支出决算3,63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考录等原因,减少警务辅助人员,故产生差异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188.9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60.0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59.96万元,支出决算16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增减变化及基数调整,故产生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27.42万元,支出决算61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增减变化及基数调整,故产生差异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13.71万元,支出决算30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增减变化及基数调整,故产生差异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去世2人,增加抚恤金和丧葬费;增加遗属人员1人增加遗属生活补助,故产生差异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27.75万元,支出决算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该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故产生差异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640.3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28.26万元。其中:

1.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20.00万元,支出决算9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实际工作需要,追加疫情防控补助经费,故产生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01.21万元,支出决算37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行政事业人员增减变化及核定基数调整,故产生差异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90.83万元,支出决算17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行政事业人员增减变化及核定基数调整,故产生差异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554.6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8.53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63.18万元,支出决算55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行政事业人员增减变化及核定基数调整,故产生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 12,913.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92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09.90万元、津贴补贴3,031.98万元、奖金401.81万元、绩效工资113.3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3.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7.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4.7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5.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5.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73.58万元、退休费161.58万元、抚恤金90.24万元、生活补助1.72万元、奖励金46.20万元、住房公积金554.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0万元

    (二)公用经费 984.91万元。主要包括:手续费0.02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160.57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189.07万元、物业管理费109.5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0.91万元、公务接待费2.47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84.12万元、福利费63.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9.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 9,884.8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3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万元,主要原因:补缴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41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91万元、印刷费24.1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32万元、电费382.93万元、邮电费31.01万元、物业管理费40.18万元、差旅费412.08万元、维修(护)费192.96万元、租赁费36.44万元、培训费139.55万元、专用材料费562.49万元、被装购置费35.27万元、劳务费70.56万元、委托业务费395.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9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8.18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0.6万元,主要原因:发放2022年度领导干部考核奖、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58万元,主要原因:发放2022年度疫情补助。

资本性支出 7,395.36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1,248.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6.9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209.6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813.76万元、物资储备24.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52.17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20.17万元,支出决算118.93万元,完成预算的98.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117.17万元,支出决算 116.46万元,完成预算的99.4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3.00万元,支出决算2.47万元,完成预算的82.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本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18.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16.46万元,占 97.93%;公务接待费支出 2.47万元,占 2.0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16.4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52.17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 辆,开支内容:用于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4.98万元,增长91.87%,变动原因:同比上年,本年度多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台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1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99万元,减少8.53%,变动原因: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4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47万元,接待26 批次,210 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外宾接待。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62万元,增长33.84%,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增加国内公务接上级业务部门调研等公务接待支出。接待8批次56人次二是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984.91万元主要包括:手续费0.02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160.57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189.07万元、物业管理费109.5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0.91万元、公务接待费2.47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84.12万元、福利费63.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9.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1.12万元,减少10.14%,变动原因:本年度基本支出保障民警奖励金和慰问费支出,故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81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778.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038.4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509.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154.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47%。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7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37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51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63个,共涉及资金9,88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本年度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兴安盟公安局(本级)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6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1. 警务辅助公用经费和装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11万元,执行数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500人,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500人。采购保障用品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2批次,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2批次。辅警被装合格率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0%,办公用品和设备合格率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0%,产出与效益指标按照年初预期目标完成,做好警务辅助人员保障工作,促进警务资源优化配置,切实加大公安特警日常备勤、巡逻中发现和解决治安案件力度,满足警务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日常工作和辅助执法执勤需要。项目已完成,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还不够细化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
  2. 反恐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专用设备购置采购批次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1批次,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1批次,反恐专用设备采购率年度指标值等于95%,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5%,产出与效益指标按照年初预期目标完成,保障反恐专用设备购置,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项目已完成,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还不够细化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
  3. 扫黑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2次,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2次、投入扫黑专项行动人次年度指标值小于等于100人次,实际完成值小于等于100人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费用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5万元,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5万元,产出与效益指标按照年初预期目标完成,公安机关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相关部署要求,立足“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拓展线索来源,突击打击重点,强化舆论宣传,注重协调配合,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打赢这场人民的战争。为了保证有组织侦查支队下设的扫黑除恶办公室正常开展工作,经测算需要购置侦察设备等。项目已完成,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还不够细化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
  4. 公安特警营房运转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特警营房面积年度指标值14029平方米,实际完成值14029平方米。特巡支队人员数量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57人,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57人。保障特警正常开展工作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0%,产出与效益指标按照年初预期目标完成,做好警务保障工作,促进警务资源优化配置,切实加大公安特警日常备勤、巡逻中发现和解决治安案件力度,确保公安特警营房正常运转。项目已完成,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还不够细化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
  5. 安保和信访维稳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常驻京接访人员年度指标值2人,实际完成值2人、差旅费年度指标值等于680人/天,实际完成值等于680人/天。信访维稳保障时效年度指标值2023年,实际完成值2023年,产出与效益指标按照年初预期目标完成赴北京等地执行大型活动安保和信访维稳工作,按照文件规定(密电),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由派出单位本级财政负责接访人员费用,为大型活动安保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申请差旅费等。项目已完成,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还不够细化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

(三)单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不涉及部门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艳           联系电话:0482-8490336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报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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