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盟各警种、部门已持续6周末发生‘黑榜’问题,请大家保持!”每周一,兴安盟公安局法制支队都会开展一项重要工作——梳理上一周执法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通过下发“红黑榜”的方式反馈各执法办案单位,督促办案民警落实整改,确保执法工作持续优化。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兴安盟公安局将2024年确定为全盟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提升年”。自“执法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兴安盟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明确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五大体系”22个方面83项具体任务,并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在这一执法监督机制的保障下,兴安盟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融合,为加快形成和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支撑保障。
精培赋能 夯实业务根基
“我们深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通过每周例会、每月研判,针对每一起疑难案件深入探讨分析,不仅确保案件定性准确,还极大地提升了法制民警的法律素养。”兴安盟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李海峰说。
为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民警的业务水平,兴安盟公安局采用“常态训、网上学、实战练、重点促”的方式,在网页开设“执法规范化”专栏,提供最新和常用的法律法规、执法指引及典型案例;研发智能化卷宗审核系统,最大限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2024年以来,组织各类培训30余次,参训学员1.2万余人次,有效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
随着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深入,对案件证据和办案程序的要求愈加规范。兴安盟公安局经广泛调研,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兴安盟公安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监督管理规定》《兴安盟公安机关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等20多项执法办案规范制度,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要素、全流程的精准管控。
2024年,在法制支队审理一起宋某某申请被陈某合同诈骗案刑事复核时,民警多次对陈某实施合同诈骗时的行为方式和主观态度进行分析讨论,结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对案件进行准确定性,最后经集体通案决定撤销办案单位复议决定。办案单位立案后,将此案成功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宋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案件会商是保证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在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兴安盟公安局积极推行法制内部审议和集体会商审议制度,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非法证据排除等存在争议的案件进行综合评定;对存在分歧的疑难复杂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等案件进行集体议案,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推动案件顺利办理。
“通过一年来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我们所的执法质效有了大提升,实现了不规范执法零发生,办理的各类案件,没有一起被通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所长孙豪禹说道。
2024年以来,兴安盟公安机关聚焦执法质量评估,牵头召开案件会商128次,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00余起,严守案件质量关卡,让侦办流程全程精准无误。
一站办结 畅通办案全程
“以前办案民警须跑好几个部门,费时费力。办案中心集办案、医疗、远程提审、送拘等功能,省时又省力。”这是科右前旗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投入使用以来,一线办案民警的切实感受。
兴安盟公安局结合全盟执法实际和基层派出所分布特点,建设完成7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7个分中心、10个派出所智能办案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整合了案件受理、侦查取证、法制审核、会商研判等多项功能,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其中,三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强化硬件支撑和人员保障,各项设施达到建设和管理质效较高标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全方位服务保障受到一线办案民警的广泛好评。
在办理案件时,民警将嫌疑人带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在这里可以一次性完成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讯问等工作,避免了以往在不同部门之间奔波的繁琐流程。同时,中心还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实现了案件的快审快结,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2025年是兴安盟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巩固年”,全盟公安机关将继续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不断提升执法理念,夯实执法监督机制,坚持不懈提高执法质量,在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建设新征程中,不断谱写新篇章,作出新贡献,为全社会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