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盟公安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了自治区党委提名苗海斌同志任兴安盟行署副盟长、公安局长人选的决定。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斌出席会议并讲话,盟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陈景华主持会议,苗海斌同志表态发言。盟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局属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旗县市公安局局长参加会议。
王斌指出,选派苗海斌同志到兴安盟任职,是自治区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盟公安局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做出的决定,公安厅党委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针对下一步工作,王斌要求,要坚持政治建警、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实干担当、坚持从严治警,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确保公安事业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持续做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
陈景华强调,全盟公安机关要坚决拥护自治区党委决定,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落实好公安厅党委、盟委行署决策部署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顺畅衔接、有序推进,推动全盟公安工作展现新作为,再上新台阶,为平安兴安、法治兴安、和谐兴安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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