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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第011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9-08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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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A

 

兴公20251

关于对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第0114号提案的答复

张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盟公安局始终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近年来一直开展以“护学安园”专项行动为主线以其他专项工作为辅线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一是狠抓校园安全。找准未成年人主要集中在中小学、幼儿园的切入点,深入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严防因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类涉校案事件。今年以来,已对全盟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检查全覆盖,累计向教育部门发放风险提示单、提示函60余份,向有关学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0余份。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综合考虑校园位置、安全风险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配备升降式金属柱、固定式金属柱、拒马护栏、隔离墩、阻车钉、阻车器等防冲撞设施设备,有效防范驾车冲撞风险,目前硬质隔离设施配备率已达到75%以上。会同中小学、幼儿园一校一策制定实施校门口道路人车分离方案,通过设置机非隔离、人车分隔设施以及采取交通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人车交织冲突风险。推动学校对人、车出入口实现空间或时间上分开设置,在学生集中进出校门时段,步行通道严格禁止机动车通行。目前,人车分流措施落实率达到92%同时,会同盟教育局于7月份开展一次全盟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全覆盖的安全专项检查,彻底摸清隐患底数,推动闭环整改。二是完善办案流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防止对被侵害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我盟6个旗县均建成事前体检、事中取证、事后救助帮扶的“一站式取证场所”。场所的整体装修风格、色彩搭配、家具配置等均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可最大限度地抵消未成年的抵触、恐惧心理。我盟统一规范了性侵一站式取证操作流程,并制作“一站式取证运行流程”,采取“制度上墙”的方式,随时提醒办案人员按流程操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面规范了接受案后通知检察院提前介入公检共商询问方案、通知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适合成年人)、体检等操作流程;询问时坚持全程录音录像、一次询问、全面询问的原则,避免多次询问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取证后,根据被害人实际情况提供心理介入、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医疗救助等确保对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三是强化重点场所排查整治。兴安盟公安局已连续4年春、秋开学季开展“校安系列”校园及校园周边集中统一清查行动,组织全盟公安警力对未成年人易集中的公寓、旅店、歌舞厅、酒吧等场所进行清查整治。主要针对游戏厅和歌舞娱乐场所开展清查工作。严厉打击足疗、洗浴等按摩场所涉黄问题。依法管理特种行业。从严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先后多次组织全盟派出所开展针对旅店业的检查工作。四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会同教育部门和基层组织指导学校,常态化摸排各类涉校矛盾纠纷,重点关注高校毕业就业、情感婚恋、师德师风等内生性问题,汇聚整合校园纠纷、涉未成年人警情等数据资源,动态监测感知涉校异常动向。五是严打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方面,全面梳理我盟有违法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组织相关辖区派出所对其定期进行走访,建立完善帮教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掌握人员动态,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持续加大对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稳控及打击措施,确保不出问题;在“智慧大脑”平台命案防控模块添加罪错未成年人标签,通过大数据推送人员信息进一步掌握罪错未成年人情况,确保管控到位;另一方面,在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领域,特别是教唆、引诱、胁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行为,兴安盟公安局始终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形成“不敢为、不能为”的高压震慑。依托“情指行”一体化实战机制,构建起对涉未成年人警情优先受理、首先处警、优先立案、优先侦办的“四优先”快速响应体系,以雷霆之势斩断犯罪链条,有效遏制涉未成年人案件高发频发态势。

下一步兴安盟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场所的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不断排查整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站好“护学岗”,为保护师生安全贡献公安力量。

兴安盟公安局

2025年7月9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名:张宇龙

话:150482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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