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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公安交管部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兴安盟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4-1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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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春季行动”,防范化解春季道路交通风险,兴安公安交管部门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为原则,聚焦酒醉驾、无证驾驶报废车、货车超限超载等重点违法,通过“定点攻坚+流动巡查+精准研判”模式,全面筑牢道路安全防线。行动开展以来,查处多起典型违法案件,现将案例、法律依据及安全提示整合发布,以案促改、以法警示,呼吁全体交通参与者严守法律底线。

酒醉驾:一杯酒,毁终身

酒醉驾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头号杀手”

兴安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实现“点上控、线上巡、面上防”全方位管控

典型案例:4月5日13时30分,李某某驾驶蒙FKU***号轿车在扎赉特旗音茂线行驶时,被查获呼气酒精含量54mg/100ml(饮酒驾驶),依法被处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

4月4日19时20分,周某某驾驶吉GSF***号小型轿车,在扎赉特旗胡尔勒镇乡村公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2000元罚款;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饮酒/醉酒驾驶营运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处罚更重(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等)。

无证驾驶报废车:双重违法,隐患极大

无证驾驶报废车属双重严重违法

无证者操作不规范、应急能力差

报废车部件老化易制动失灵、转向失控

极易引发事故

不仅面临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

肇事还可能追刑责

且车辆无保险保障

受害者权益难获赔偿

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典型案例:4月3日,科右中旗公安局交管大队通过卡口系统预警,查获王某无证驾驶蒙FD***4号报废轿车。经查,该车逾期未年检且达强制报废标准,曾两次逃避检查、频繁违法上路。最终,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0元,报废车辆被依法扣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2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如有证)。

“百吨王”超载:刑事追责没商量

“百吨王”特指车货总重超100吨的

超限超载违法车辆

其不仅操控性大幅下降

易引发碰撞、侧翻事故

还会因超负荷运行

导致刹车失灵、轮胎爆胎

大幅提升伤亡风险

同时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

交管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持续深化专项治理

从严打击此类高危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驾驶人张某屡教不改,2025年6月两次因车货总重超百吨被查处,2026年3月7日在科右中旗外环再次被查,车货总重达119.48 吨。其行为已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二)项,存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涉嫌危险作业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货车超限超载将面临罚款、记分,情节严重的吊销驾驶证。

这些安全提示,请牢记于心

拒绝酒驾,守住生命线:酒精会降低判断力和反应速度,哪怕少量饮酒也可能酿成悲剧。饮酒后请选择代驾、网约车等安全出行方式,切勿抱有“离家近、路况熟”的侥幸心理。
敬畏法律,不碰红线: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货车超载等行为,不仅面临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留下终身案底,影响本人及子女政审、就业。
亲友劝阻,共筑安全网:聚会饮酒时,亲友间应相互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发现违法苗头及时劝阻,切勿劝驾、纵容违法。
自觉守法,摒弃侥幸: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全天候、全覆盖整治,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重点管控餐饮区、城乡接合部、货运通道等区域。“没有查不到的违法,只有躲不过的代价”,自觉守法才是唯一选择。
道路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
以案促法是为了让法律红线深入人心
让安全意识成为行动自觉
希望全体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严守法律规定
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共同营造春季道路交通安全良好环境
让每一次出行都平安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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