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公安局关于
2026兴安盟那达慕大会期间无人机等
“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保障2026兴安盟那达慕大会安全、有序举办,严防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规飞行扰乱活动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活动期间低空飞行器临时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8月6日00时至2026年8月12日24时。
二、管控区域
以兴安盟那达慕主会场(乌兰毛都苏木传统体育综合训练基地)为中心,半径5公里的全域范围;重点商圈、交通枢纽、党政机关、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广场同步纳入管控范围。
三、管控航空器种类
本次管控涵盖所有“低慢小”升空物体,主要包括: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轻型/超轻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滑翔伞、热气球、飞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各类低空升空器具。
四、管控要求
1. 管控时段、管控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未经依法审批,擅自操控上述各类飞行器起降、飞行、施放。
2. 因警务执勤、应急救援、活动官方航拍、气象探测等特殊工作确需飞行的,使用单位须提前向科右前旗公安局治安大队提交飞行申请,经空管、公安双重审批同意后,在指定时间、指定空域规范飞行。
3. 所有无人机务必提前完成UOM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实名登记,管控期间须妥善保管飞行器,杜绝失控、擅自升空问题。
4. 管控期间,辖区内所有相关经营主体全面暂停滑翔伞、动力滑翔伞等低空飞行项目的一切运营活动,严禁任何个人私自开展体验、飞行等相关行为。
五、法律责任
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部署低空巡查、启用无人机反制设备,对违规升空的各类飞行器依法采取迫降、暂扣等处置措施。对违法违规飞行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罚款、行政拘留处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发现违规飞行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举报。
特此通告。
科右前旗公安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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